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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校园内违规悬挂、张贴条幅、启事等临时宣传品的通知

作者:ldxcbu 文章来源:红旗在线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4-02-26 00:00:00.0

各单位、各校内外机构团体、全校师生:

为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,学校一贯重视校内宣传品尤其是条幅展板、海报启事等临时宣传品的管理。近日,个别机构、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,在校内公共区域私自悬挂、张贴带有广告性质的条幅、启事,破坏了校园环境、秩序,特提出严肃批评。

《聊城大学校内宣传品管理规定》(聊大办发 [2012]13 号)明确规定:“在校园内公共区域内悬挂、张贴、摆放宣传品,由党委宣传部审批,学生活动类宣传品由校团委审批”、“各单位负责所辖和责任区内的宣传品、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,负责对各自卫生责任区内乱贴、乱挂、乱放的各类宣传品进行清理,保卫处负责对校门口和校内公共区域宣传秩序的管理,制止乱贴、乱挂、乱放现象,清理违规宣传品,并对校外人员的乱贴、乱挂、乱放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。”

请各单位、校内外机构团体、全校师生自觉遵守规定,共同维护校园秩序,保障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
党委宣传部

2014 年 2 月 25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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