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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两作品获刘勰文艺评论奖

作者:秦治洲 文章来源:红旗在线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4-04-19 00:00:00.0

日前,山东省第七届刘勰文艺评论奖评选结果揭晓,我校两项成果获奖。其中,文学院刘东方教授的文艺研究论文《网络文学与“文学大众化”》与音乐学院何丽丽副教授的文艺评论文章《<金瓶梅>与柳子戏关系考》榜上有名。

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是山东省委、省政府设立的省级重要文艺奖项,是全省文艺评论最高专项奖,每三年评选一次。此次获奖入选成果立足现实文艺发展,弘扬时代主旋律,整体上思想更加深刻,涉及门类更加齐全,观察视角更加独特,研究方法更加多样,质量显著提高,代表了三年来山东文艺评论的最高水平。最终,全省共有54项成果获第七届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。

第七届刘勰文艺评论奖申报工作开始以来,学校党委宣传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,及时下发通知,征集参评成果,推选出7项优秀成果代表学校参加全省评选,展现了我校在文艺研究和评论领域的科研实力,同时也为繁荣文艺事业,推动山东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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